
最高法亮剑执行争议:异议之诉新规明起施行,权益保障再升级
2025-07-23
新闻来源: 成都遂宁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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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14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“新规”),自2025年7月24日起施行! 这是近十年来对执行异议领域最重大的一次法律调整!商品房消费者、购房人、工程债权人、拆迁户、租赁方等群体的权益保护全面升级!如果你或你的企业正面临房产被查封、拍卖的风险,这篇文章将为你揭示7类可“逆风翻盘”的关键情形! 

一、制度创新与程序规则
管辖明确化
由提出异议时的执行法院专属管辖,轮候查封时以首封法院为诉讼主体(第1-2条),减少管辖冲突。 审理协同性
允许合并审理确权、给付请求(如办理过户登记),判决排除执行的需同步解除措施并标注原裁定案号(第3-5条)。
二、实体权益保护标准
商品房消费者优先权
细化“居住需求+全款支付”要件,明确合同解除后购房款返还规则; 可对抗工程款优先权、抵押权(需满足书面合同、价款交付等条件)。 一般买受人权益
不动产买受人需证明“合法占有+非自身原因未过户”,价款可代偿债务; 以物抵债需真实债权+价值相当+合法占有。 特殊主体保护
被征收人凭补偿协议可排除执行(第18条); 建设工程款抵债需符合《民法典》第807条优先权要件(第17条)。
三、执行与审判衔接机制
程序协调
执行标的拍卖后,案外人可主张变价款返还(第6条);执行终结未处分的,确权请求可继续审理(第7条)。 例外处理
被执行人破产时中止审理,管理人接管后恢复(第9条);原判决再审不影响非争议标的执行(第8条)。
四、虚假诉讼治理
审查重点
严查买卖合同、付款凭证真实性(第21条); 惩戒措施
恶意串通妨碍执行的,可罚款、拘留或移送刑事侦查。
关键数据与亮点
效率提升
合并审理机制减少衍生诉讼,类案上诉率降低37%; 权益保障
商品房消费者优先权适用案例胜诉率达82%; 执行规范
2025年试点法院执行错误率同比下降15%。
制度价值:通过细化裁判规则平衡执行效率与权益保护,推动“执行难”系统治理。